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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律所召开湖南师范大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

分类:
弘一新闻
发布时间:
2017/02/07

  实践教学出真知。13日下午,湖南弘一律所在多功能厅内召开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副院长李爱年,教授、博士生导师郑远民、倪洪涛,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王葆莳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由湖南弘一律所主任陈宏义主持,律所副主任李素娜、夏德仁,及分管律所实习工作的合伙人律师周群翔参加了本次会议。就律所和湖师大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近年的发展情况,陈宏义主任首先向肖院长及各位教授导师做了细致认真的工作汇报。陈宏义主任在汇报中谈到,弘一律所与湖师大法学院的情谊十分深厚。在弘一律所2008年5月建所的同时,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也揭牌成立。在这八年中,弘一律所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化解矛盾先进单位”两项律界最高奖项,弘一所能迅速地成长壮大离不开肖院长及各位教授导师的关怀和支持。

  据不完全统计,弘一律所已累计接收湖师大法学院实习生近一百三十人,接收湖师大毕业生(含本科和研究生)在所就业的达三十余人。同时,陈宏义主任提出了今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的思路和设想。一是律所将设立专项经费,为湖师大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提供资金支持。例如将承担湖师大实习生在弘一所实习时的餐费贴补、优秀实习生评比的奖金、建立弘一助学基金等。二是将规范实习流程,制定严格详细的律所实习制度。律所现已指派对接的培训专员,加强与在校老师的联系工作。

  座谈会上,肖北庚院长及四位教授导师对弘一所的迅速成长及陈宏义主任的高效管理表示高度赞赏和认同。肖北庚院长指出,律所与法学院建设实践教学基地是一个双赢的合作。律所能吸取和引进高素质人才,高校法学院也能提升本校实习生实际法务的操练水平。

  本次座谈会在愉快轻松的氛围中结束。本次会议的召开将对今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提供更多指导性的建议。弘一律所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也欢迎和期待更多的律师人才加入到弘一大家庭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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